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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附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次数:388


第四节加快能源储运设施建设

按照海陆并举、内外衔接、安全畅通、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境外能源进口和国内产需衔接,统筹各种能源运输方式,优化能源流向,扩大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和西电东送规模。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能源应急保障能力。

一、强化战略通道和骨干网络建设

(一)石油。加快西北(中哈)、东北(中俄)和西南(中缅)三大陆路原油进口通道建设,加强配套干线管道建设;适应海运原油进口需要,加强沿海大型原油接卸码头及陆上配套管道建设。加强西北、东北成品油外输管道建设,完善华北、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等主要消费地区的区域管网。“十二五”时期,新增原油管道8400公里,新增成品油管道2.1万公里,成品油年输送能力新增1.9亿吨。

(二)天然气。加快建设西北(中国—中亚)、东北(中俄)、西南(中缅)和海上四大进口通道,形成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陕京输气管道为大动脉,连接主要生产区、消费区和储气库的骨干管网。统筹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跨省联络线、配气管网及地下储气库建设,完善长三角、环渤海、川渝地区天然气管网,基本建成东北、珠三角、中南地区等区域管网。形成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煤制气等多种气源公平接入、统一输送的格局。推动液化天然气(LNG)造船业和运输业发展。“十二五”时期,新增天然气管道4.4万公里;沿海液化天然气年接收能力新增5000万吨以上。

(三)电力。坚持输煤输电并举,逐步提高输电比重。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采用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稳步推进西南能源基地向华东、华中地区和广东省输电通道,鄂尔多斯盆地、山西、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华中、华东地区输电通道。加快区域和省级超高压主网架建设,重点实施电力送出地区和受端地区骨干网架及省域间联网工程,完善输、配电网结构,提高分区、分层供电能力。加快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推进配电智能化改造,全面提高综合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到2015年,建成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20万公里,跨省区输电容量达到2亿千瓦。

(四)煤炭。加快既有铁路干线扩能改造和新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提高煤炭跨区运输能力。重点建设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华中地区的北煤南运战略通道,优化煤炭跨区流向;建成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唐山地区港口、山西中南部至山东沿海港口西煤东运新通道,缓解现有通道压力;结合兰新铁路扩能改造和兰渝铁路建设,形成疆煤外运新通道。建设沿海配套港口码头,完善内河水运通道。

完善内河水运通道。



二、提升储备应急保障能力

(一)油气储备。优化储备布局和结构,建成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二期工程,启动三期工程,推进石油储备方式多元化。积极推进成品油应急调节储备,研究建立企业义务储备;加快华北、西北、西南及东南沿海地区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储备库建设,加快城市调峰储气设施建设。

(二)煤炭储备。加快在沿海、沿江港口及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建设国家煤炭应急储备,鼓励重点厂矿企业提高仓储能力,稳步推进地方储备应急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科学、有序、规范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

(三)应急保障。健全能源应急组织系统,明确政府及各类社会主体的应急责任和义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协同保障的原则,完善应急保障预案,依法采取能源生产运输紧急调度、储备动用和价格干预等措施。加强系统演练,提高全社会能源安全应急意识和能力。

第五节实施能源民生工程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能互补、高效清洁的原则,以逐步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以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行情 专区)。

一、加快农村电网建设

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消除电网薄弱环节,扩大电网覆盖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农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到201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实现行政村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二、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因地制宜推进小水电、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普及经济实用技术,促进农村炊事、取暖和洗浴用能高效化、清洁化。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和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

三、完善农村能源基础服务体系

推进城镇能源供应设施和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液化气供应站、加油站、型煤加工点以及生物质燃气站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类能源设施维修和技术服务站,培育农村能源专业化经营服务企业和人才,增强能源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四、加强边疆偏远地区能源建设

建设新疆天然气利民工程,适时启动格尔木至拉萨天然气输送管线建设。完善青藏直流联网工程。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加强西藏、新疆、青海、四川、云南、内蒙古等省(区)无电地区电网建设,扩大电网覆盖面;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加快建设微水电、小型风电、户用光伏系统、风光互补电站等小型电源,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建立健全小型电源运营和维护长效机制,提高可持续供能能力。

五、着力提高民用天然气供给普及率

加快建设天然气输配管网和储气设施,扩大天然气供应覆盖面。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培育和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扩大居民生活用气规模。到2015年,天然气使用人口达到2.5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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