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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顶”项目完成批复 山东成最大赢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8 14:46:20  浏览次数:222
记者从光伏业内人士处独家获悉,由财政部、住建部牵头实施的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金屋顶”项目)已全部批复完毕,近日将发文实施。项目总数126个,安装容量达到321.6MW,补助资金总额18.23亿元。其中,山东(含青岛)入围项目17个,位居全国第一。

据悉,在此次获批的“金屋顶”项目中,山东成为最大赢家,总装机容量和补助资金等均居全国首位,总安装容量达到44.97MW,补助资金总额2.58亿元。紧随山东之后的是辽宁和江苏,总安装容量分别为41.67MW和39.7MW。这是继“金太阳”之后,国家又一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实质利好。此前,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刚刚公布了第二批“金太阳”名单。随着财政部和住建部即将出台“金屋顶”补贴名单,今年两大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政策相继到位。

山东(除青岛外)共有山东省济南市时代总部基地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聊城农业之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等14个项目入围,安装容量达到36.97MW,将获得补贴2.08亿元,此次将下拨资金1.46亿元。值得注意的是,14个项目中有3个来自教育机构。分别是嘉祥县第一中学、济宁学院和微山一中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青岛获批了青岛海霸临港园区、青岛扬帆船舶、青岛青联门窗等3个建材型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8MW,获得补助资金5600万元。

据悉,今年“金屋顶”项目补助金额按照项目不同在7.5元-9元/W之间,光电建筑应用政策向绿色生态城区倾斜,向一体化程度高的项目倾斜。其中对建材型等与建筑物高度紧密结合的光电一体化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W,对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补助标准为7.5元/W。而且申请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项目均要求于2012年年底前完工。

据了解,“金屋顶”项目的补贴标准略高于“金太阳”。“金屋顶”由财政部和住建部发起,重点支持的是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即将光伏组件作为建筑的一部分(如屋顶、幕墙等),集美观和环保于一体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金太阳”支持项目范围更广泛,既包括“金屋顶”政策所支持的BIPV项目,又包括将光伏电站作为建筑附加部分(如安装在屋顶上)那样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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